二是在风险和成本的问题上,要注意强调可控性和可预测性。现在很多创新不是算算再做,而是人云亦云,人有我有。对风险和成本没有可预测性和可控制性,这点一定要避免。
三是要注意避免信息的不透明性。我们发现很多银行推出的产品对风险的披露不够,信息不透明。这会引起很多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甚至于今后还有经济损失。国际上的创新非常重视成交前的信息高披露性。强调成交前的信息披露,是搞好服务业和谐创新的重要保证。
另外,我们要追求创新业务的稳定性。创新如果只是短命的产品,那是不值得做的,强调风险成本的可预测性,可控性,强调成交前和整个过程信息的高披露性,强调业务的稳定性,非常重要。
提倡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都建立一个“排除名单”(negative list)制度,银行和客户之间,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之间,注意先将排除性的事项列明,把排除名单写清楚,以便迅速达成共识。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银行业创新工作中应注意的三个避免:
第一,避免“割肉”。为了搞创新,为了交叉销售,如代销基金、信用卡发卡,为了增加手续费收入,往往就会在传统业务上“割肉”,搞出一个手续费收入的虚假增长。
第二,避免不透明。目前,银监会接到不少业务投诉,也有一些行政诉讼,大多源于透明度不高。
第三,避免在金融创新中重发达地区而轻视不发达地区,要努力实现全国优质服务的一体化。
同志们,金融创新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的重要基础,也是我们有效对冲和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从根本上讲,创新和竞争是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之“纲”。纲举才能目张,各银监局要结合各地实际和市场发展水平,带动并引导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金融创新、金融便利的各种发展战略;各银行业机构要召开董事会或者是高管专门工作会专门研究制定自身的创新发展战略和瓶颈问题的突破。银监会将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调整和完善创新监管的政策和措施,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同志们共同努力做好创新工作。我相信,在银监会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大家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中国银行业一定会迎来一个金融创新的伟大时期。真正实现温总理讲的重大转折和创新发展,促进银行业整体竞争力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